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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票据的付款期限(各种基础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11-06 13:35:5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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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以积极的心态去观察去思考,就会发现,事实远没有想像中的那样糟糕。换个角度去观察,世界会更美!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票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某某单据并要求银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

各种基础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如下:

银行汇票

全国银行汇票一式四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邮程,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支票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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