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退回与折让时怎么核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7-09 16:35:3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63
会计核算是财务工作的基石,不同的财务核算对于最终企业的利润,税收,分红都起到了不同的结果,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运用合理的财务核算对于企业的运营成本的节约,帮助企业管理者做出正确且合理的决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具体讲解一下销货退回与折让的核算
销货退回不论是哪个时间销售的,都会冲减本期的销售收入,发生销售折让可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抵减项目处理,发生销售折让时,红字冲减销售收入,可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或贷方红字登记,应交税费或贷方红字登记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或借方红字登记等账户。具体的分录写法可以看看销货退回与折让时怎么核算文章。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时,不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销售收入。发生的销售折让,也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抵减项目处理。即企业在销售实现时,按销售全额确认收入和计算销项税额;在发生销售折让时,红字冲减销售收体(或记入“销售折扣与折让”和销项税额,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或贷方红字登记)账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贷方红字登记)账户,同时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或借方红字登记)等账户。
1、销货退回的核算方法是:
已确认收入发生销货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未确认收入发生销货退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销货折让的核算方法是:
发生销货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发出商品”,冲减已计入的商品成本金额。
发生销售折让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冲减销售收入金额,并在借方冲减相应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待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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