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财务软件 > 未取得发票的自建房产可以计提折旧吗

未取得发票的自建房产可以计提折旧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7-05 12:28:1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37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小新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发票是纳税人已经纳税了的凭证,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买卖商品行为的证明。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未取得发票的自建房产可以计提折旧吗问题的解答。

未取得发票的自建房产可以计提折旧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未结算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可否计提折旧

1、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记录估价入账。按不含税价格估价借:固定资产贷:应付账款-估价入账

2、次月暂按估价原值进行折旧,计入成本借: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

3、发票到,冲销原估价入账分录,按发票金额做分录借:应付账款-估价入账贷:固定资产同时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如果发票金额与估价入账金额有差异,应调整折旧金额。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到次年5月31日发票仍未到,则需要对已经计提的折旧进行纳税调增,补交企业所得税。所以,我们对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同时应关注次年5月31日前取得发票的重要性,防范税收风险。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是不是感觉明白了很多呢!会计学习是个不断积累也不断收获的过程。好了!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未取得发票的自建房产可以计提折旧吗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未认证的费用专用发票怎么做账 下一篇: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