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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工资总额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22 16:46:3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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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工资总额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残保金工资总额是应发工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残保金计算

  以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为例

  保障金年缴纳额=(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7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人数的确定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准。

  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17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残保金的工资总额其范围有哪些是否包含社保?

  残保金的工资总额是不包括社保的。

  工资总额指的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其相关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不过,注意,一般说的是应发工资总额,指的是不扣除相应社保,个税等的工资数额,以这个为基数确定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档次,实发工资指的是扣除社保和个税等之后实际发个员工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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