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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丢失需要登报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28 13:05:1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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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丢失需要登报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需要登报。分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4、

发票遗失为什么要登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的规定,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您一定得登报声明,没有其他办法。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大家一定要保管好,如果发生丢失发票的,持IC卡到国税机关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手续。登记表上要写明专用发票份数、发票号码、是否盖章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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