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发票如何作废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17 15:41:3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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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电子发票如何作废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直接进行作废处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主要理由是: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增值税电子发票如何才能申请?
对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持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到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填报的《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进行审核确认,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并进行税控盘(或金税盘)初始化发型手续.
3、纳税人可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来对接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
增值税电子发票如何作废?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就学到这里吧,想要做好会计一定要保持认真和用心的工作态度,对于任何的职场人而言,认真和用心都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态度,尤其是会计,要和数字、钱打交道,更不能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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