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退定金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22 14:57:3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87
那一缕缕充满希望的阳光,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是我们坚强不屈的毅力。青春,是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石头,在经历了千难万险后终于铺成了一条石子路,把我们引到成功。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收到退定金会计分录
答:客户退定金的会计分录是:
借:其他应付款-定金
贷:银行存款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特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以上就是收到退定金会计分录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相关的会计知识,欢迎您随时登录网站相学习.
收到退定金会计分录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