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如何做账: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2 14:09:2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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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如何做账:
答:残保金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残保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残保金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
征收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莞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征收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三、征收程序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一)申报年审:2018年年审时间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开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费: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残保金如何做账以及残保金的征收范围和标准应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希望您从现在开始,账务处理使用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果您针对残保金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继续和我们的金牌讲师在线沟通,更多前沿的会计知识请持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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