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职工工资总额包括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20 13:47:4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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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职工工资总额包括什么
答:工资总额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说,根据财会【2014】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中对职工薪酬规定的范围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而其中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均属于短期薪酬的范围之中
从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角度来说,根据国家统计局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
征收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征收程序: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一)申报年审:2018年年审时间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开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费: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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