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报日期怎么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2 12:27:0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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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季报日期怎么算
答: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进行年度省报,税务激光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季报日期怎么算的全部内容,看完以上内容大家还有疑问的话随时来和小编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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