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折旧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5 10:58:2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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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项税折旧吗
答: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其固定资产原值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金部分.
如果在购入固定资产时,企业并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按规定该类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其固定资产原值中包含增值税部分.
非一般纳税人企业,即使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取得了增值税发票,也不得抵扣增值税,因此这类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入账原值中也是包含增值税的.
固定资产原值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简称,亦称"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原始购置成本"或"历史成本".固定资产原值反映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和企业的生产规模、装备水平等.它还是进行固定资产核算、计算折旧的依据.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规定是怎样的?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上述第5点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增值税管理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第5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详细介绍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折旧吗,也介绍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规定是怎样的.作为一名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固定资产进项税有的时候是需要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进行折旧的.会计人员想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必须不断的学习,本平台将为很多的会计人员提供足够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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