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可以加计抵减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21 13:51:4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40
人生之路千万条,总是踏着别人的脚印前进的人,他的一生会碌碌无为。只有敢走别人从未走过的路,独辟蹊径,才有成功的可能。考试加油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建筑业可以加计抵减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按照39号公告规定,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纳税人成立后一直未取得销售收入,以其首次取得销售收入起连续三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判断.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贵公司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声明时,系统将自动显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纳税人选择政策适用年度和所属行业,录入计算期内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和总销售额后,信息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填写其他内容.纳税人在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可提交声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提交声明时,税务部门会提供免填单服务,纳税人只要将上述4项信息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预填好声明内容,交由纳税人确认,如果信息准确无误,纳税人盖章后即可提交.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以上详细介绍了建筑业可以加计抵减吗,也介绍了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作为一名建筑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建筑业也是可以加计抵减进行扣税的.每一个公司的财务人员都需要掌握很多的财务知识,并且需要及时的补充新的财务知识,本平台将给你提供学习机会.
建筑业可以加计抵减吗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