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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6 10:55:5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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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吗

答:不需要,个体户一般都是定额征收税款.

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zd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汇算清缴期限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回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答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⑴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⑵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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