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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宣传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19 12:53:3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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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宣传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问题所述业务宣传费和宣传品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我们认为可以按规定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营改增后哪些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第10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以上详细介绍了业务宣传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也介绍了营改增后哪些进项税不能抵扣.作为一名财务人员,一定要特别的清楚,业务宣传费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每一位想要继续学习的会计人员,可以关注一下本平台的相关内容,能够让你增加很多的会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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