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产企业包装物押金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30 19:03:0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27
学习,就要全力以赴。求知,就要像求生一样,用尽全力,全身心地扑到学习中去。如果你有半点松懈,半点迟疑,都不会求得真正的学问。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白酒生产企业包装物押金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取时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冲减"其他应付款"科目,没收时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净额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对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加收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对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冲抵,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1.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收取押金并计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如到期返还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到期没收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白酒企业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到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除售出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案例的通知》(财税字【1995】53号)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 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 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根据上述规定,酒厂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甲公司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缴纳增值税.
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逾期都需要计征增值税,大家清楚了吗?看了上文对白酒生产企业包装物押金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的解读,大家对包装物押金的理解是不是又加深了呢?更多关于白酒行业的财税处理问题,请登录我们的网站寻找答案,我们致力于为大家提供专业财税资讯、会计税务实操知识,解决财税人的难题.
白酒生产企业包装物押金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