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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兼职人员的劳务费需要对方提供什么资料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22 10:01:0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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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兼职人员的劳务费需要对方提供什么资料吗

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一般需要由对方提供发票,凭发票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注: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一、劳务报酬所得的界定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与工资、薪金所得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所得,即,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前述28项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工资、薪金所得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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