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算职工福利还是并入工资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4 12:53:1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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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算职工福利还是并入工资
防暑降温费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除了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费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范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有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企业在发放防暑降温费时不能直接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是应当按照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标准,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予以扣除.
高温津贴的概念
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了补偿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领取标准
(1)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2)根据沪人社规〔2019〕19号 《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
二、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三、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四、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同时废止.
扣除标准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不是福利,要纳入工资总额、扣减个税.
高温津贴算职工福利还是并入工资?一般高温津贴算职工福利,大家要了解清楚高温津贴的概念、领取标准、以及扣除标准,但是每年发放高温津贴,应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到此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我们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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