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客户签字无盖章有风险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15 15:30:0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85
可以孤单,但不许孤独。可以寂寞,但不许空虚。可以消沉,但不许堕落。可以失望,但不许放弃。记住,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合同客户签字无盖章有风险吗?
答: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是一回事.根本区别是: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而有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换句话说:合同有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仅成立而没有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这里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我不知道您的合同的具体内容,不知道它是否属于应当帮里批准/登记的那种合同,因此无法准确回答.要知道,租房子也不是随便的.因为有些房子要出租也要经过批准或登记,比如政府/军队的房子.
假定它是不必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那么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您想修改它,只能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了.但在合同变更之前,依照原合同执行.如果乙方不按原合同执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假定它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的,那么此时它尽管成立了,但没有生效.您只要另行协商就可以了,不必履行合同义务.但,即使是不生效,也不等于您没有责任.由于前一个合同成立了,而您又要求修改,如果您不与对方签定合同,您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决定了,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合同客户签字无盖章有风险吗?合同的成立是经过双方一起签订的,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上面编者的讲解大家看后应该能明白怎么做了.更多的会计方面的问题,编者的解答希望能让大家在工作中解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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