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得成本是什么科目?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11 13:10:2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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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取得成本是什么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根据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合同取得成本是什么?
1.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其中: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销售佣金等.
2.财务报表的列示要求
满足上述条件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
(1)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2)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3.为简化实务操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采用该简化处理方法的,应当对所有类似合同一致采用.
4.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合同取得成本是什么科目?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通过小编老师针对企业在合同取得成本的相关账务处理,相信你们都知道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是通过资产类科目处理,如果你们对此上文提及到的合同成本方面的资料还有什么问题,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学习,希望对你们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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