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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差额计税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7 14:41:4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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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差额计税吗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政策的规定,对于企业发生的某些(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提供建筑服务等)无法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的,应采用差额征税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及其税务处理

1、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

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

其中第一类又分为两种:

(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

(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

第二类只有一种差额申报增值税,即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申报增值税.

2、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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