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的职工工资薪金,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1 14:45:5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77
人生,没有永远的伤痛,再深的痛,在切之时,伤口总会痊愈。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你不可以坐在坎边等它消失,你只能想办法穿过它。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预提的职工工资薪金,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国税公告【2015】第34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预提的工资薪金,并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次年的5月31日)按照实际预提的金额支付给了员工,则预提的工资薪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而如果企业预提的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时(5月31日)没有支付给员工,那么预提的工资薪金是不可以税前扣除,并需要做纳税调整.
比如,某企业在当年的汇算清缴期间,即12月份预提了当年12月份工资30万元和全年奖金20万元,分别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该企业在次年的1月15日支付了12月份的员工工资30万元,但综合奖金20万元在次年5月31日前没有支付.
那么,企业预提和发放的工资薪金30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需要做纳税调整;但由于已经预提的综合奖金20万元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没有支付,则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整.
其他预提项目相关的合规处理.
汇算清缴期间在预提相关费用时,企业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得随意预提相关的费用,以此加大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金额.也就是说,预提的费用需要与实际的生产经营业务相关,且必要预提的费用.否则,即便是预提了相关费用,也不可以税前扣除,是需要做纳税调整的.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汇算清缴期间该预提的费用还是需要预提的,比如,员工薪金、年终奖、贷款利息,以及年末前没有付款、或没有收到发票的原辅材料和费用等,这些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如果没有及时预提并计入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中去,那么会影响企业当期的经营结果,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
上文小编介绍了预提的职工工资薪金,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如何进行纳税调整,这需要结合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大家可以按照上文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申报纳税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这一点一定要引起重视,在企业经营时经常遇到,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预提的职工工资薪金,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