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的发票如何做账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18 09:01:3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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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的发票如何做账
企业跨年度费用单据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本年度收到的费用票据属于以后年度的费用,譬如一次性支付房租、物业费等;还有一种情况是属于本年度的费用票据没能及时在本年度取得,需要在以后年度取得入账.对此会计分录如下:
例:企业2016年度发生费用支出15万元,因为未及时支付货款,2017年1月份付款后才取得正式发票
该笔业务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50000
贷:应付账款 预提费用 /暂估成本150000
次年,该单位付款后取得发票,首先冲减上述凭证,重新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50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 预提费用 /暂估成本 150000(红字)
借:管理费用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
关于取得跨期发票涉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上文小编介绍了以前年度的发票如何做账,企业跨年度费用单据两种情况,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大家可以按照上文操作,这一点一定要引起重视,在企业经营时经常遇到,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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