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意外险客服单能够直接作为报销单据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8 18:59:2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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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险客服单能够直接作为报销单据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 )第一条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因此,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属于发票之一.
但是,根据现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规定,取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据此,企业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取得的《行程单》可以作为发票入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不能以此计算抵扣增值税.
因此,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是否可以抵扣?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是否可以抵扣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1、按照相关规定可得,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允许扣除.
2、企业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税前扣除.
3、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和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
航空意外险客服单能够直接作为报销单据吗?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小编老师相信大家应该知道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可以作为费用报销的凭证,因为行程单也是属于发票之一;但是意外险的客服单就不可以的,需要购买对应的发票才可以报销额,其他的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免费的搜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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