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外币货款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1-08 16:42:0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260
人生当自强,人的一生,总会遇见挫折磨难,但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走过了,便是一种收获,便会让自己成长起来。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收到外币货款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1、收到外汇:
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贷:应收账款-国外客户
2、结汇:
借:银行存款-人名币账户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汇兑损失是企业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季、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向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信用证的出口结汇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使用议付信用证比较多,对于这种信用证的出口结汇办法主要有三种:
1、收妥结汇或收妥付款
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将单据移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帐户的贷汇通知书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给外贸公司.
银行并不垫付资金,这即为收妥付款.这种方式不利于促进外贸企业扩大出口. 但是这种方式对议付行来说相对安全所以经常运用.
2、定期结汇
定期结汇是指我国银行根据向国外银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例如银行审单认可后7天或14天不等)到期不管是否收妥票款,主动将应收款项结算成人民币记入外贸企业帐户.
3、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出口方)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外贸公司.
收到外币货款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做出了会计分录解答供大家参考.关于汇兑损失在本篇文章中是指汇率在买入、卖出、记账时的差额.本文还为大家详细的叙述了关于信用证出口结汇的三种办法,如有对外汇不了解的同学可以反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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