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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是用益物权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8-27 12:14:1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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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问题由牛账网CPA研究院主任、上财商学院EDP特聘讲师、《CPA四维考霸》主编郁刚老师为您解答:

租赁权不是用益物权。租赁权是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一、租赁权

租赁,是指一方将特定物交于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并于租赁关系终止后返回租赁物的契约。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二、用益物权

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这些都属于用益物权。

三、两者的联系

1、两者都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

2、两者都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

3、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客体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

4、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产生都是基于债权契约,都是占有别人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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