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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计量单位开错怎么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1-02 18:02:1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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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计量单位开错怎么处理,以下是牛账网整理的内容。

红字发票计量单位开错怎么处理

问:上月的计量单位是公斤,对方拒收,本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计量单位开成了吨,这个要重新开具吗?那个回执单只能用一次,具体怎么操作?

答:可以作废红字发票重新开具或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开红字发票有什么条件

【问题】我单位给对方单位开具了发票后,对方已挂账并付给我方货款,但对方在使用我方提供的产品中,有部分剩余要求退货,导致需要开红字发票,请问用该怎么办?

【解答】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红字发票计量单位开错怎么处理呢?计量单位错误在发票管理内容当中,这个也是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因此是需要重新开具的,在当月还没有认证的时候可以直接作废开具,次月的话可以咨询税局具体的操作方法,更多财税内容,敬请关注本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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