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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法人之间的其他应付款在清算时该怎么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1-12-29 16:48:1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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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法人之间的其他应付款在清算时该怎么处理?

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税金----债务----股本;你单位只有清偿了前段三项欠款后,才能偿还债务,而且要在所有债务人之间按比例清偿,不能只偿还股东的债务而损害其他债权人。

企业注销时,其他应付款无力偿还如何处理?

应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相关法律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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