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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代开专票缴纳城建税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6-06 14:27:0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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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代开专票缴纳城建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已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国税代开的专票、普票在盖章方面有何要求

①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税务机关不加盖印章。

②国税机关在为纳税人代开的普通发票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企业不加盖印章。

代开的普通发票如何盖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并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不可更改;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也可手工填开。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因此,代开的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可无需加盖开票方发票专用章。

国税发票盖章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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