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无形资产的纳税调整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6-02 11:44:01 作者:张红 阅读量:6289
根据最新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无形资产的纳税调整的具体案例:
1、A公司为一家电子生产企业,2019年为生产M数据库发生研发费用2000万元,M通讯芯片2019年年末尚处研发阶段。A公司2019年损益表中管理费用为8000万元。A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整的费用为多少?
解析:根据规定研发费用可以加计50%扣除
2000*(1+75%)=3500万元
8000-2000+3500=9500万元

2、假设上述M数据库在2020年7月生产成功,成本为5000万元。可以使用10年,无残值。那么A公司在202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无形资产计入的摊销为多少元。
5000*175%/10*6/12=4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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