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注会考试简易计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5-12 11:06:28 作者:张红 阅读量:8722
报考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是否已经开始进入学习状态了呢,是否已经开始整理考点了呢,下面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20注会考试简易计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的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

改增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
| 应税行为 | 具体内容 |
| 交通运输业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不含铁路客运)。 |
| 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 |
| 建筑服务 |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
|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 |
| 【提示】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
| 现代服务业 | (1)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背景设计、动画设计、音效合成、字幕制作等,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3%) |
| (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3%) | |
| (3)“营改增”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3%) | |
| (4)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5%)、劳务派遣服务(差额计税,5%)。 | |
| (5)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5%)。 | |
| (6)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5%)。 | |
| (7)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5%)。 | |
| (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3%) | |
| 生活服务 | (1)文化体育服务。 |
| (2)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和教育辅助服务(学历教育免税)。 | |
| 销售不动产 | (1)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
|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 |
| 转让无形资产 |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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