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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证预缴税费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2-20 18:03:4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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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证预缴税费的依据是什么,关于税费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牛账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外管证预缴税费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和除其他个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异地转让不动产,一般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中,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外经证》即《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经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外管证预缴税款怎么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关于外管证预缴税费的依据是什么的问题,上述文章根据具体的文件规定进行了解答,并讲解了计算的方法。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右侧的答疑窗口进行提问,会有专业老师为您在线解答。

以上就是关于外管证预缴税费的依据是什么的详细介绍,更多与税费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牛账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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