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开红字通知单需要做账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8-12-29 11:18:0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4156
购货方开红字通知单需要做账吗?
收到货物时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
开具红字发票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购货方申请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在报税时在纳税申报表表二--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发票通知单栏次录入,账务相应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上月报税时已经做了进项税额转出,这月只做帐务处理就行了。
购货方开红字发票通知单时怎么填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