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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票作废后对方还可以认证抵扣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5-11 16:01:5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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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票作废后对方还可以认证抵扣吗,也会有很多人不太了解,牛账网小编再次搜集整理了很多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解决此时困惑的你!

红票作废后对方还可以认证抵扣吗?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能再认证抵扣,也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已经认证,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没有时间限制。

认证期以前是180天。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变为360天。

 

发票已抵扣对方作废了需要退回发票吗?

发票已抵扣,不需要退回发票!

需要由购买方提供合同,开票机上的红字发票申请表等资料,向税局申请红字发票。

税局批准后将批准的文书递交销货方,请销货方开具红字抵消发票。

在税局批准红字发票的所属月份,不论是否取得销货方的红票,都需要做增值税进项转出。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后能否通过验证?

一、对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已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再退回销售方作废。  

二、你们误作废发票,对方又认证,双方信息上传比对后,税务机关的稽核系统将显示比对异常信息,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一般次月就会下发协查信息。  

三、因为销售已实现,纳税义务发生,因此虽然你们已在开票系统将该发票信息误作废,但按规定,仍应当作"不开票收入"如实申报交税(否则属于偷税)。然后耐心等待并配合好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即可。  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四、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到销售方实地核实发票作废原因以及抄报税情况,并通过系统回函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视回函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红票作废后对方还可以认证抵扣吗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抵扣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牛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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