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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6-05 13:06:4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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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吗,也会有很多人不太了解,牛账网小编再次搜集整理了很多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解决此时困惑的你!

甲供材料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营改增政策,一是甲供材(建设方)如果为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乙方领用材料时甲方计入开发成本;二是乙方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再包括甲供材金额,也不存在甲方交3%的增值税可列入开发成本。土增清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可以扣除甲供部分成本。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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