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电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委托乙厂(增值税-般纳税人)加工一批铅蓄电池,甲厂提供原材料成本430000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电池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0000元,甲厂支付给承运部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往返运杂费20000元(含税),乙厂无同类铅蓄电池销售价格。 这题的运杂费分录如何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