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28日将其购买的一项专利权转让给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0000,增值税税额为18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项专利权自2016年12月20日购入,其成本为600000,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预计使用年限5年,无净残值,A公司出售该项专利权的处置收益是多少,麻烦会计实战的老师讲详细一点,这个累计摊销如何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