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个税的问题,事件背景如下: 1、我在A公司上班,因公司业务需要,A公司用我的身份注册了一家公司B; 2、我是B公司的法人,记账公司帮我在B公司做了3000元薪资(实际是不发放的) 这样我的收入已经超过14w/年了,所以因为B公司法人薪资导致我需要多缴纳个税,这个如何处理呢?我是否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