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临时工代表,带着几十人去一家公司做临时工,公司要求我们提供发票才能结算工资,请问我是该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吗?还是可以到代开发票公司代开,从代开公司走账拿到工资?哪一种方式比较好?另外,工资转到我的个人账户,我还要分给几十个人,这个代开发票的话,税费该如何算呢,都是我的吗?都要扣我一个人的个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