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a公司向b公司赊销商品100件,每件原价1000元,由于是批量销售,a公司同意给b公司2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税率为16%,现金折扣条件为2/2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B公司于12月9日支付了全部款项,作出确认收入和收款的相关会计处理。这个如何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