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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提问

疫情期间2月份和3月份整整两个月不能回去租的小区房子进行使用。但签合...

时间:2020-11-25

疫情期间2月份和3月份整整两个月不能回去租的小区房子进行使用。但签合同时房租已经交了半年(包括了2月份和3月份),能不能有相关文件说明是不可抗力因素,和房东要求减免2个月租金?我和房东签的合同里明确有一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房子,具体如何履行没说,可否在下次交房租时减免2个月租金?
疫情期间2月份和3月份整整两个月不能回去租的小区房子进行使用。但签合同时房租已经交了半年(包括了2月份和3月份),能不能有相关文件说明是不可抗力因素,和房东要求减免2个月租金?我和房东签的合同里明确有一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房子,具体如何履行没说,可否在下次交房租时减免2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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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老师回答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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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 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情势变更原则法律上没有规定,最高法院根据审批需要在司法解释中进行了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疫情期间的免租文件发布都是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的,主要还是每一个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一定政策的扶持,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广东省厦门市以及四川省都作出了对于中小企业房屋租金减免的政策。但是减免的时间可能会有不一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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