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月底结转销项、进项到未交增值税时的分录是: 借: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贷:进项税额 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但是进项税额转出的专票已经认证抵扣,并且本月纳税申报时已填进项转出并且加计抵减已相应调减。 那么请问,本月计提缴纳时,进项转出后的加计抵减额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