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8年第四季度开出的发票计27万多,应交增值税8000多,企业所得税交了7000多,到2019年三月退回了18万多,发票也换了负数,当时听说跨年的增值税不会退,就直接和当月的营业收入冲减了,目前增值税也无法退,还有企业所得税还要退,现在我应该如何办呢?谢谢请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