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预收甲公司购货定金100万元,并于当日送存银行。6月20日,将甲公司的预定货物发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余款尚未收回,请问下会计实战的老师这两笔分录应该如何做呢?第1笔是借方银行存款,贷方预收账款吗?6月20ri的分录如何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