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9.12购进一批家具,收全额发票5万,记固定资产;实际支付1.5万;尾款3.5一直未付,后因供应商供货款式等问题协商扣除1万做维保费,剩余2.5万在20.7月已付。想问下会计实战的老师,这1万是做营业外收入处理?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么?转出的话是按1万对应的税额转出还是如何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