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战的老师,您好,我有个问题需要和您请教,如果一名职工3月份入职,4月份发放3月份工资,工资9000元保险,扣除150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按照自然人扣缴系统,4月份申报三月份税,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是9000-5000*3-1500,不用交税,但其实3月份是要交税的,如何解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