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领导,她以前的收入(是成立公司以前的),对方需要开专用发票才给她,她就以现在公司名义开的税费自己出,钱进公司账户就马上转出到其它她应付款项的公司,对方也没开任何票据。因我公司收入不多,大部分由这领导垫资,现在公司账户上还差她款项,扣减她税费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