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战的老师,我请问下我的劳务派遣公司3月份开1月份发票或19年12月份的发票,然后我们申报3月份的个人所得税也是按1月份入职或19年12月份入职的数据申报,现在有员工举报不在公司任职申报了所得税,税局现在说我们虚例成本,请问要如何申报员工所得税才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