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注册资本一百万,2012年已经缴纳,2017年由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以前会计凭证缺失,重新立账,注册资本却入的10万(因为账上没有那么多钱),后收到向股东的借款30万,写入了实收资本,现在股东要收回借款,实收资本也对不上,如何处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