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12月离职,上家公司12月份的工资个税计算算到了1月份,导致19年统计了13个月的工资,app缴税列表上记录了19年1月份在两家公司分别领了一次工资,实际是由于19年1月工资是18年12月的,这样一来,我需要多补税,这个该如何处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