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战的老师,有个小规模公司,汽车维修公司。给别人修车了,跟保险公司签订了只陪协议,不用给开票,保险公司把钱打给公司了。 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公司给人家修车了,然后保险公司给修车公司打了2000元。修车公司没开票。问这样合理吗?如何记账报税?